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19  出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点击:
     

    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实验室的环境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校园环境和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包括实验用剧毒物品残留物、放射性废弃物等)、实验用动物尸体及器官等。

    第三条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三废,以免污染环境。

    第四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重视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熟知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教育。

    第五条  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的三废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全校有毒废液、废物等危化品废弃物的集中处置工作。

    第六条  各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废物,监督和检查有毒、有害废液和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要严格控制污染源,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废弃物严禁乱倒乱扔。

    第八条  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要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方可利用通风设施排入大气。有异味气体的实验室内要安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第九条  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液和废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废酸、废碱须中和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方面规定的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第十条  实验室产生不能自行处理的废液(废弃物)或有害残渣,应按照《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暂行分类标准》(附件1)确定其类别,回收后按类别存放至专用收集桶中,并如实填写《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附件2)和《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附件3),并将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贴至收集桶上,有关管理人员应将收集桶进行密封并存放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一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定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有废液(废弃物)回收处理特殊要求的需提前两周向实验室管理中心预约。

    第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随意抛弃废物,倾倒废液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三条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实验动物使用量,减少动物尸体的产生。

    第十四条  对实验动物饲养观察期间每次清除出来的正常动物的污秽垫料,必须用垃圾袋包装后,放置指定的地点,按垃圾处理。当清除出来有潜在危害及感染性的污秽垫料时,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按生活垃圾处理。

    第十五条  活体动物实验后,不得将动物的尸体或器官随意丢弃。必须妥善保管和处理动物器官和尸体,实验后及时将动物尸体装入塑料袋内,再用纸张包好放置指定的冰柜内,定期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对存放的动物尸体应认真填写登记记录,登记内容包括:存放人姓名,存放时间,动物种类,数量,是否被污染,污染物类型及程度等。

    第十七条  各院(中心)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与要求制定相关规定,并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暂行分类标准

    2.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

    3.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

     

    附件1

    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暂行分类标准

    1.有机废液类

    (1)油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油(),:灯油、轻油、松节油、油漆、重油、杂酚油、钉子油、绝缘油()(不含多氯联苯)、润滑油、切削油以及动植物油()等。

    (2)含卤素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氯代甲烷,二氟甲烷、四氯化碳、甲基碘等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3)不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不含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或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

    2.无机废液类

    (1)含重金属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镉、铅、镓、铬、钛、锗、、铝、镁、镍、锌、银等)废液。

    (2)含氰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游离氰废液(需保存在pH 10.5以上)、氰化物废液。

    (3)含汞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汞废液。

    (4)含氟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氟酸或氟化合物废液。

    (5)酸性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酸废液。

    (6)碱性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碱废液。

    (7)含六价铬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六价铬化合物废液。

    3.污泥及固体类

    由实验室所产生的油泥、钻孔污泥等有机性、无机性污泥。


    附件2

    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

    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

    类别:

    无机废液  有机废液  固体弃物

    子类别:

     

    废液(废弃物)成分:

     

    废液(废弃物)量:

     

    学院(部门):

     

    实验室名称:

     

    地点:

     

    收集日期:

     

    负责教师:

     

    电话:

     


    附件3

    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

    学院(部门)                 实验室名称:

    负责教师姓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废液(废弃物)名称

    废液(废弃物)数量

    备注

     

     

     

     

     

     

     

     

     

     

     

     

     

     

     

     

     

     

     

     

     

     

     

     

     

     

     

     

     

     

     

     

     

     

     

     

     

     

     

     

    注意事项:

    1.废液(废弃物)倒入回收桶前,请务必详细填写此记录表。

    2.不相溶物质请勿倒在一起。

    3.本表格一式两份,在废液(废弃物)处理完毕后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另一份交由主管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