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低值易耗品发放管理制度
随着我院系实验课程的增多,低值易耗品的用量也逐步的加大,为了更加规范这些物品的发放程序,最大程度的减少浪费、降低成本,使得物尽其用,特制订以下条例:
1.实验课中所需的实验物品,任课老师需提前预算、提前领取,以免耽误课程正常进行。
2.任课老师在领取物品前,需在低值耐用易耗品系统上提交领用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出库单并由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危化品仓库物品需外加主管实验室副院长签字,最后携带出库单至仓管员处领取物品。
3.领取物品后,在领取仓库记录本上登记签名。
4.物品仓库保管员需认真核对出库单,对内容不相符、填写项目不全、无领导签字的,将不予发放领取。
5.仓库保管员需存放好每次领取物品的出库单和领取物品记录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