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须先经过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2.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需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汇报,由指导教师负责排除。
3.落实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安全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安全员负责定期经常检查消防器材。
4.凡做带有危险品和剧毒品的实验,指导教师须先讲清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再进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员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严禁离开操作现场。实验剩余的危险品和剧毒品等要及时上交。
5.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6.实验室严禁吸烟,药品库、高压气瓶室等消防重地严禁烟火。
7.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要按规定进行操作。
8.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看管。
9.非实验指导教师要用实验室设备时,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等。
10.凡违反实验安全制度,造成意外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