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7/05/18  出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点击: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实验指导教师应按实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指导。

    2.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备课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验室。

    3.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开始前,为学生讲解实验的目的、要求、步骤及有关注意事项,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

    4.实验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教学大纲和教学目的独立而正确地完成实验操作,及时纠正学生的不当操作,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

    5.实验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仔细观察和如实记录实验现象、正确记录和处理实验数据、准确判断和解释实验结果、认真写出实验报告。

    6.实验结束时,实验指导教师可适当留1-2个思考题,启发思维,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7.实验指导教师应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

    8.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应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督促学生做好安全、卫生工作,仔细检查后,及时填写有关记录。

    9.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综合实验操作、报告情况,依据考核办法评定实验成绩。